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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2024-01-15 15:16:49   
2024-01-15 15:16:49    来源:宁夏新闻网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石市大市监罚送告〔2023〕11号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糖糖商行(孙庆勋):

  本局于2024年1月10日依法对你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因你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是:2023年7月13日对你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市大市监处罚〔2023〕11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缴纳罚款,本局现催告你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市大市监处罚〔2023〕11号)依法缴纳罚款。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或者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哈勇  吕晶    联系电话:0952-2651186

  联系地址:大武口区青山南路257号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

2024年1月15日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杨洲